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行业资讯>独家资讯 > 正文内容

独家资讯

拓展业务新领域 ,筹备环境损害鉴定机构

作者:周伦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24-01-09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近日,经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鉴定评估核算,中山市某企业违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总计为17520元。该事例是中山公用水务不断拓展业务新领域,实践生态环境损害制度的一个生动缩影。



  自2023年以来,中山公用水务以水质检测公司为主体,积极筹备申请中山市第一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将新增司法鉴定行政许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激活发展潜能。公司成立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初步建立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及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设备配置及检测能力。



  中山公用水务公司还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其中,李志梅、周伦两名高级工程师入选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恢复效果评估专家;组织拟申请司法鉴定人资格人员参加广东省司法厅组织的鉴定人资格初步审核、司法鉴定人法律基础考试、专家技术考试、实操考核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后续申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打下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中山公用水务公司积极参与各类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不断积累实践经验,自2023年5月,水质检测公司参与多次生态环境执法案件现场踏勘工作,协助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特征污染物筛选、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技术人员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进行线索筛选,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简易鉴定评估流程案件出具简易鉴定评估意见。目前,公司出具的案件分类筛查意见以及简易鉴定评估意见均被各级主管部门采信,并对后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提供了科学、公平、公正的技术依据。




  中山公用水务公司参与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技术工作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方宣传渠道报道。其中,在阜沙镇某偷排污水案中,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检测并快速给出科学整改意见;参与中山市首例超总量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参与坦洲镇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评估。


  下一步,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做好相关技术支持,积极筹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如能申请成功将填补市内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空白,充分发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功能作用,为中山市各级生态环境案件办理单位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索引号:A-15085 作者:周伦 作者单位:中山公用水质检测有限公司
分享到:
审稿:林志华(编辑) 复核:林桂全(副主任) 发布:陈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