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行业资讯>水价动态 > 正文内容

水价动态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自来水实施水价调整与改革

作者:潘子英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16-09-14 点击数: 字号:【

  为补偿供水成本,维持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水价改革政策,实现同网同价。2016年7月12日,惠阳区物价局就《惠阳区秋长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改革听证方案》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近日,惠阳区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惠阳区秋长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改革的通知》(惠阳发改价〔2016〕51号),从今年9月抄见水量起惠阳区秋长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实施水价调整改革。

  此次水价调整变动的主要方面有:一是将原有6类性质的用水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二是调整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级差。惠阳区秋长居民生活用水自2012年起实行阶梯水价,三个阶梯价格比为1:1.5:2,现调整为1:1.5:3,各阶梯水量不作调整。三是建立水资源费调整联动机制。即当广东省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时,新增部分按公式计算联动调整,计入惠阳区秋长基本水价。四是调整基本水价并分两步实行。第一年综合水价从2.15元/m³调整为2.48元/ m³。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从1.95元/ m³调整为2.35元/ m³;非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从2.20元/ m3调整为2.50元/ m³;特种用水从2.60元/ m³调整为3.55元/ m³。第二年以后综合水价从2.48元/ m³调整为2.75元/ m³。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从2.35元/ m³调整为2.65元/ m³;非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从2.50元/ m³调整为2.75元/ m³;特种用水从3.55元/ m³调整为4.45元/ m³。由于秋长地区约90%的居民用水户平均月用水量在25吨以下(第一阶梯),实行新水价后,居民用水户每月每户增加支出不超过17.5元,并且分两步调整到位,整体影响较小。

  本次水价调整改革继续实行优惠政策。一是对于持有惠阳区民政部门核发《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每月减免10立方米水费,超出部分按标准足额缴纳。二是对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国家和省、市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单位、机构及其他用水户,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三是在实行抄表到户前,对于代收水费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实行趸销水价,在居民第一阶梯的基础上减扣10%。代收水费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到户的按第一阶梯基本水价收取,不实行阶梯水价,住宅小区供水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水表的更换等由物业企业或用户承担;五是居民用水人口按5人及以下计,超过5人的每增加1人,在各阶梯水价基数上限的基础上增加5立方米。

  2012年至今,惠阳水司为解决秋长用水问题做出很大努力:一是基本实现淡水、秋长共饮东江水的目标,为此惠阳水司承担突增的巨额供水成本,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巨大的亏损。二是加大投入,通过多渠道筹集7000余万元资金,扩大和完善环城路、人民路、秋宝路沿线供水管道,投入数百万元改造岭湖工业区、新湖村、圩镇等片区的老旧供水管网,基本解决秋长片区严重缺水问题。

  接下来,惠阳水司将大力提升供水服务质量:一是加快落实“十三五”给水专项实施规划,进行惠阳水厂二期及其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进一步保障惠阳中心城区的供水;二是继续推广银行代扣水费工作,方便用户缴交水费;三是启动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抄表、收费、维修等日常服务工作,将管网维修工作实行绩效考核,提高维修效率,提高居民的用水质量。

索引号:A-5998 作者:潘子英 作者单位:惠州市惠阳区自来水发展总公司
分享到:
责任编辑:袁豪衡 执行编辑: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