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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顺利召开

作者:林楚瑜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16-12-16 点击数: 字号:【

  12月6日上午,汕头市召开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邀请社会各方面人员进行听证。

  本次听证会,汕头市发改局就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拟定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立方米调高0.1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调高0.15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调高0.2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调高0.12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调高0.5元。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立方米调高0.14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调高0.21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调高0.28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调高0.06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调高0.5元。

  对于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的两个方案,绝大多数听证代表支持方案一,即将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立方米调高0.1元。

  据悉,汕头市中心城区现行的自来水价格是2013年汕头市政府批准执行的,综合价格为2.14元/立方米。该价格自执行以来,对缓解汕头市自来水总公司(下称:汕头水司)的经营压力,促进中心城区供水事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2013年水价调整后,汕头水司于2014年开始实现利润。2015年12月,广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出台《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自2015年12月31日起对水资源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从原来的每立方米0.12元调整至0.20元,加之成本变动等因素,对该司经营造成较为严重影响。虽然该司通过努力消化成本刚性上升因素,但2016年仍预计亏损近千万元。

  另一方面,根据《汕头市总体规划》(2012—2030),配合汕头市新一轮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步伐加快,未来几年,汕头市供水需求总量将不断提高,汕头水司又面临着沉重的供水设施建设任务:一是应对水源水质变化和水质标准提高,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进行水厂常规生产工艺和市区旧管网改造;配合金凤西路建设需铺设输、配水管网;配合市区东延需配套中山东路东延(泰山路—新津大桥)、中山路东延新津河顶管、中山路东延(新溪片区范围路段)输水干管建设;进行新津水厂三期扩建和建设服务东海岸新城的泰山路市政加压泵站。二是配合濠江区实施“八路一桥”工程,对市政道路同步配套输水干管建设。三是配合新区建设,需对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和新溪片两片区、珠港新城片区和濠江区滨海新城片区配套供水管网。前述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约需新增投资11.6亿元。

  综上所述,目前中心城区的自来水价格已经制约供水企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别是难以适应全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同时,随着上游水价(水利工程水费、水资源费)的政策性分阶段上调,当前汕头市中心城区水价机制也难以与之相适应,亟需配套相应的水价制度予以解决。

索引号:A-6067 作者:林楚瑜 作者单位:汕头市城镇供水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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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豪衡 执行编辑: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