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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解决拖欠水费问题的几点看法

作者:高俊海 来源:中国水星 发布时间:2007-12-04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日前,笔者针对上海市居民成为水费欠缴“大户”的一则新闻,发出了“坚决遏止自来水的另一种漏损”的呼吁,其目的是为了引起供水行业的关注和重视。出于对这一弊端的激愤,我还想通过水星网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注重对供水新对象、新趋势和新情况的调查、摸底、探索和研究,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几乎每家供水企业都设有供水科或用水管理科,对用水申请户的查勘设计往往是这个科室的主要职能。根据目前供水的新趋势,窃以为供水科应该注重对供水新对象、新趋势和新情况的调查、摸底、统计和研究,充实这方面的人员和力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研究这方面的动向,拿出应对供水新情况的既符合法规依据又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

  如何调查,除了主要由责任性和事业性很强的自身的人力发挥主观能动性,拟定详尽的调查方案,还得发动并依靠有关部门,或者说是群众,这部分人包括:物业公司、街道社区、城管执法、房管部门、房产开发和节约用水等等,还有一种人,就是几乎每家供水企业为了“装点门面”而聘请的所谓供水监督员(这些监督员往往是每年到自来水公司来开一、两次例会,拿一点礼品,唱几句颂歌,写一点正面报道,提一点不痛不痒的建议,而平时与水司基本没有什么来往也没有什么贡献的人)。假如能设法调动这部分人的力量,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激励因素,让这部分人能将他们接触到和了解到的新的用水动向及时反馈给水司的用水管理部门,那就会掌握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供用水合同条款乃至城市供水条例和供水管理办法(当然,后者需经人大讨论立法,但我们可以为修改条例作好充分准备);

  三、高扬依法治水之剑,采取断然措施。用水是权利,缴费是责任。用水缴费,天经地义。逾期缴费,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分文不缴,经数次催缴后仍然无果,对不起,就应该毫不手软地采取停水措施,这与不缴电费、不缴燃气费因而采取停电、停气完全是一个道理;

  四、要想尽一切办法加快老的多层住宅楼“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改造步伐和进度;

  五、积极开拓和寻找新的收费办法和途径。鉴于小区,特别是新建封闭式小区、高档住宅区和别墅区多由相对固定和知名度较高的物业公司管理,委托物业公司代抄小水表、代收水费,并支付相应的劳务费是已经被一些水司采用并行之有效的办法;对尚未实施全单元“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的楼道,要继续沿用委托楼道住户轮流抄小水表、由用户自行去就近银行缴纳水费的办法;

  六、用水管理科应经常会同自来水营业公司深入社区(小区)或请有关人员(以一个社区为好)到公司召开“征询意见会”,开诚布公摆问题,听取群众的反映,了解用水的民情,为解决拖欠水费问题从群众中去寻求解决办法。

  以上几点看法仅是一管之见,供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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