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获得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
5月5日,根据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14年东莞市市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东财〔2014〕208号),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作为第二批单位获得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明确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函〔2010〕444号)、《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东财〔2011〕90号)和《关于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东财〔2012〕321号)的有关规定,该会组织开展了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经东莞市财政局会同东莞市国税局、地税局和民政局联合审核认定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从2013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索引号:A-5321
作者:叶瑞娟
作者单位:东莞市城镇供水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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