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镇供水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学习班在江门顺利举办
2016年4月14日,由广东省水协主办的城镇供水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学习班在江门顺利举办。学习班主要对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9月13日颁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基本框架进行解读,并就水务行业改革方向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帮助广大水务企业熟悉及掌握国家相关政策,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此次学习班得到了广东、广西、云南、湖北、贵州省等地同行的大力支持,共有近100多个单位220多人参加了学习。其中,云南省城镇供水协会秘书长黄昆、湖北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秘书长曾卓、广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秘书长郑家荣、贵州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秘书长赵泉等均亲自带队参加了学习。学习班由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秘书长林志光主持。
本次学习班课程安排紧凑有序、主题突出、针对性强,使学员们对国企改革工作有了充分的了解和收获,取得了良好效果。
索引号:A-5898
作者:杨春媚
作者单位: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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