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供水用水条例》工作研讨会在广州顺利召开
省水协在征求各地供水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广东省城镇供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报送省住建厅。根据省住建厅工作安排,2016年10月10-11日,在广州召开“条例”工作研讨会。省住建厅、省发改委、部分地方供水主管部门、供水企业、院校、设计院代表及条例编写组成员近2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立足自身专业,围绕“条例”从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行业发展方向和实际操作等方面逐条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会场气氛热烈,代表们广开思路,畅所欲言,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研讨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于“条例”的修订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在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条例”的相关内容,抓紧推动条例的修订和出台。
索引号:A-6014
作者:李少琳
作者单位: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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