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水司:加强供水用水监察管理 保障供水市场正常秩序
2017年第一季度,惠州水司处理违章用水个案17件,其中营销部门自查14件、受理违章举报3件,追回水量近3.4万吨,追缴水费约14.5万元。而去年同期处置违章用水个案为14件,同类型个案分别都是7件,追回水量近1.4万吨,追缴水费约4万元。由于2017年该公司打击违章用水的目标更明确、举措更扎实,因此成效更明显。
违章用水本质上是非法用水。非法用水包括黑户用水或客户的各种偷水行为,主要有私接用水、擅自开启消火栓取水、倒装水表用水、人为临时性拆表用水、人为破坏水表结构用水等。非法用水属于账面漏水量,是系统漏水量和漏损率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打击违章用水是惠州水司持续深入开展降低产销差率专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降低漏损,维护供水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用水,遏制和打击盗用城市供水及破坏供水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供水市场的正常秩序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早在2006年,惠州水司已出台《关于用水违章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违章用水的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第一举报人可获得追回水费50%的奖励。近年来,该公司各营业部门通过供水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途径持续加大打击违章用水的舆论宣传,同时,公司还专门设立了违章用水举报电话18807520433,优化违章用水处置流程,确保打击违章用水取得扎实成效。
2017年,根据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惠州水司按部就班开展每个月的分片区专项普查行动,核查特种用水、消防用水、露天场所用水和城乡结合部用水,确保特种用水量和非居民生活用水量的有效回收。
此外,为确保管网漏损率在2017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规定的12%和10%的标准要求,惠州水司印发出台了《2017年开展降低产销差率专项工作任务细化表》。在加强供水用水监察管理方面,主要以建章立制和实施专项行动为主,包括建立特种用水周期监查排查制度(不定期抽查制度)、建立临时用水监管巡查制度(备案、销户收取押金)、建立外施工单位对供水设施造成损坏时赔偿费用追收制度、开展对全市游泳池的水表排查和改造专项行动、开展商业、基建用水表专项核查、开展打击农村及城中村偷水行为专项行动、发放及审核回收抄表员回执(稽查)卡,并开展典型案件教育和用水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