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水司配合住管部门举行《韶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听证会
2017年11月10日,韶关市自来水公司配合韶关住管局召开《韶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代表等组成的15名听证代表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要求,受市法制局委托召开。会上,韶关市自来水公司经理甘志高首先就《韶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作说明,该市原有的《韶关市区供水管理规定》于1997年起草制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供水工作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同时,国家近年修订了多部城市供水法律法规,原有的供水管理相关规定已明显滞后。为促进该市供用水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韶关市委、市政府决定将《韶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列为2017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的正式项目。
与会代表在认真听取《办法》的编制情况和说明后,从适用范围、行业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控等角度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韶关市住管局和自来水公司表示,通过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吸纳各界的智慧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使《办法》的制订更贴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下一步,该公司将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为韶关的供水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索引号:A-6215
作者:陈惠丹
作者单位:韶关市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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