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复产,清新太和水司部分用水类别实行阶段性降低水价
为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清新发改价格【2020】4号)文件,为缓解疫情对个体工商户的影响,支持其复工复产,体现作为供水部门的职责担当,共克时艰,清新太和水司现特推行以下惠民措施:
一、优惠对象: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工业用水水价的个体工商户共三类用水类别。
二、优惠时间: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
三、优惠幅度:对优惠对象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下调10%。
四、申报优惠方式:(一)经营用水、特种用水用户无需进行申报,若2-4月份已缴交水费的用户将在5-6月份的用水费用中作冲减处理,2020年12月31日前未处理完毕的,将采取联系用户以银行转账或退现金方式处理。若2-4月份未缴交水费的用户可直接享受该优惠。(二)执行工业用水水价的个体工商户,可携带营业执照到清新太和水司各营业厅进行登记、申报,符合条件的将给予优惠。
五、坚持执行“欠费不停供”政策。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清新太和水司坚持执行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足额缴纳用水费用的非居民用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持续向好,企业复工复产正有序进行,清新太和水司将与社会各界共渡难关,为缓解国家疫情压力贡献力量!
索引号:A-6774
作者:李伟劲、余清凤
作者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太和供水有限公司
上一篇:肇庆市水务集团实施端州供水和营运服务分公司合并重组[ 05-08 ]
下一篇:惠州市供水公司实行3~4月阶梯水费优惠政策助力抗疫[ 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