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到清远市清新供水公司开展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调研活动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安全利用,2024年10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为确保清远市清新区水资源费改税工作稳步推进,3月14日,清新区税务局税政二股业务骨干积极深入取水单位,来到清远市清新供水公司开展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调研活动。
清新供水公司副总经理张晓辉,账务部部长叶永玲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此次调研活动。税务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调研活动旨在帮助取水单位清晰了解水资源费改税的税制改革,确保取水单位能够顺利适应并精准申报2025年第一季度水资源税。并同步收集取水单位对水资源费改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清新供水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此次调研活动表示高度认可。通过税务工作人员详细阐释,财务人员对纳税义务、申报流程等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后续精准申报纳税提供了极大帮助。
此次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调研活动不仅帮助清新供水公司了解了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还增强了公司的节水意识和动力,同时也更加明确了在水资源节约利用方面的社会责任。今后清新供水公司将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助力水资源费改税平稳过渡。
索引号:A-16040
作者:江一邑、王丽芬
作者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太和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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