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台城地区4月1日抄表起执行水价新标准
台山市台城地区从4月1日抄表起调升自来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由每吨1.06元调至1.25元;学校、幼儿园用水由每吨1.31元调至1.50元;工业用水由每吨1.46元调至1.60元;行政事业用水由每吨1.61元调至1.80元;经营服务业用水由每吨2.11元调至2.30元;桑拿、发廊、娱乐、洗车业用水由每吨3.01元调至3.50元;环卫、公共绿化、消防用水由每吨1.01元调至1.10元。
索引号:A-976
作者:梅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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