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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实施阶梯式水价:六月一日起水价分三级

作者:葛瑞章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08-06-30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筹划几年的阶梯式水价终于实行了。据中山市物价局中价[2008]51号文件公布,中山市城区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方案正式敲定,6月1日起将根据不同用水量分三级计算,其中每户人口4人或以下的按户计算,每月基本用水量为23立方米;每户人口5人及以上的以人为单位计算,每人每月基本用水量为6立方米。

  由于目前城区供水企业对居民用水的抄表期为两个月,市物价局要求,6月1日起,阶梯式水量的计算期也为两个月,即一个5口之家每次抄表期内,每户可使用的基本用水量为6立方米x5人x2个月=60立方米,当该抄表时段内的累计用水量起过60立方米时,进入二级水价;超过75立方米则进入第三级水价。

  此次阶梯式计量水价格的实施范围是由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用户,用水分三级计价,其水价级差为1:1.5:2。相应的水价依次为每立方米1.38元、2.07元和2.76元。对城区60岁以上的独身或无子女用水户,以及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用水户,继续按规定给予减免定量水费的优惠,减免的水量计入第一级用水量。

  而对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中超过“基础水价”部分的加价收入,将专项用于城区户表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建设,节水工程建设及管网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作者单位: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

索引号:A-2159 作者:葛瑞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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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