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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协粤东片区《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修改意见座谈会在汕尾召开

作者:林海波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08-09-05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图为广东水协粤东片区工作交流会议于8月27日在汕尾市召开
图为广东水协粤东片区工作交流会议于8月27日在汕尾市召开

  8月27日,广东水协粤东片区《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修改建议和意见座谈会在汕尾市召开。来自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梅州市、汕尾市的供水企业及生产厂家代表共46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由汕头市自来水总公司陈映裕总经理、汕尾市供水总公司邹海群总经理分别主持。汕头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主任金昂辉主任在会上作了关于《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的修改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管理规定欠法律法规程序,无法律约束。二是特许经营资质市场准入制问题。三是供水企业停水权(停水权限范围、供用水合同的签订条件和二次供水管理的确定)的问题。四是查处违章用水问题。这些相关问题要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需修改上升为省的地方性法规。在会议讨论与交流期间,各市县区供水企业的领导畅所欲言,积极反映在执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过程中,结合当地情况,在实施中所遇到在供水经营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并对《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中部分条款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当前,就如何应对城市的二次供水、园区内的消防共公用水以及偷盗水的定性以定量处罚等条款,需通过省和地方行政法律法规的形式上升为法律条款,从而确保供水企业的利益。

  最后,陈映裕为本次座谈会作了简要总结,并对汕尾水司对本次会议的支持表示感谢。此次会议后,水协粤东片区秘书处将收集会员单位对执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于本月29日再发给各会员单位再次提出建议,通过修改之后,整理成文向省水协领导反映。

  (作者单位:汕尾市供水总公司)

索引号:A-2296 作者:林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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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