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区6月25日起执行新水价标准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精神,从6月25日开始,揭阳市区将执行新的水价标准,综合平均售水价由原1.226元/立方米调整到1.60元/立方米,这是继2001年后的第一次水价调整。
此次调整涉及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用水、趸售用水等五类用水价格的调整。民生生活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15元调整为1.55元;工业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30元调整为1.66元;经营服务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2.86元;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70元调整为2.18元;趸售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08元调整为1.46元。
这次水价的调整,将使供水企业逐步走出困境,为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为供水设施建设和扩大,为市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揭阳市自来水公司)
索引号:A-2966
作者:高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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