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水司连续十三年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日前,广东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又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这是公司连续十三年(1997年度—2009年度)获此殊荣。
多年来,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从清远市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以科学发展观统筹供水发展全局,践行“用心服务,水润万家”的服务宗旨,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宗旨,做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竭诚为用户服务,确保了自来水产品的供水质量,水质综合合格率始终保持100%,受到了上级部门和广大用户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得“全国建设建材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清远市文明窗口称号”、“清城区优秀民营企业”、“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作者单位: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索引号:A-3676
作者:邹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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