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05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始兴县实际,经十五届第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我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7年1月1日实施),居民类0.80元/m³;非居民类1.00元/m³。
第二阶段(2020年1月1日实施),居民类0.85元/m³;非居民类1.20元/m³。
对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的居民且是县自来水公司的用户,实施每户每月8.00元的污水处理收费价格补贴。自2017年2月抄见水量起执行。
上一篇:乳源瑶族自治县3月起简化用水分类实施居民阶梯水价[ 03-30 ]
下一篇:五华县城用水自2018年1月1日起小幅调整价格并实行阶梯水价[ 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