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自来水7月实施新价格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自来水调价方案,经过听证会论证,区四套班子审议上报,经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黄岩区用水量节节攀升,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的用水需求,黄岩自来水公司投资兴建首期日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的新水厂。新水厂投运后,黄岩区供水紧张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供水水质、供水压力有了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制水成本大幅度提高,平均每立方米增加成本0.84元。以上开支加入成本后一直未能在水价上反映回收,进一步拉大该公司运营的亏损额,造成供水经营资金严重短缺。为补偿成本,该公司向物价部门提出了以合理调升水价来缓解目前供水经营严重亏损状况,逐步引导城市供水事业进入良性循环。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分类的通知》精神,该区供水价格分类由现行的居民生活、工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筑业和其他行业用水等六类改为居民生活、非经营性、经营性和特种行业用水等四类。具体调整后的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80元、非经营性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15元、经营性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 2.25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4.40元(特种行业水价的执行范围是: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洗车业、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和洗衣店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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