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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动态

东莞水价调整后 每月人均增加支出少于1.26元

作者:谭志红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0-09-13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根据东江水务公司的请求,东莞市物价局将于本月底举行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目前,物价局已经制定了三套方案,待听证会后将相关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后,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拟定的方案,此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很小,大部分家庭每月人均增加支出会少于1.26元。

  莞水价十年未变

  据《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介绍,为解决东莞中西部群众饮水问题,市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投资兴建中西部供水工程,采用区域集中供水方式,向中西部地区供应净水。东莞市物价局根据市政府的批复精神,分别于1999年4月和2000年4月核定了中西部供水价格。其中中西部区域为0.97元/立方米;中部(第五水厂)价格为1.00元/立方米。方案称,执行时间已超过10年,已不能合理反映供水企业的经营状况。

  另一方面,广东水资源费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新的征收标准,从原来0.025元/立方米调整为0.12元/立方米,比原来增加0.095元/立方米,加上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损耗、税收等费用,每立方水比原来增加成本约0.11元,是原来的4.4倍,直接增加供水企业的供水成本。

  此次水价调整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承担全市22个镇街供水任务的东江水务有限公司营运成本增加。据统计,供水企业已累计投资超过33亿元进行新水厂建设和管网改造、铺设,比工程初期建设投资金额增加20多亿元,这还不包括企业为改善水质而增加的制水成本。为筹集建设资金和对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企业年平均财务费用超过1.46亿元,年修理费超过6984万元。

  调价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小

  以方案二综合水价为基础分析(下同),此次供水价格调整后,将直接影响有关镇街供水企业、居民、工业用户、商业用户的水费。

  方案二与现行水价综合水平相比,直接增加购水成本0.254元/立方米,按水损12%计算,则增加购水成本0.284元/立方米,平均增幅为29%。如考虑税务部门取消抵扣购水进项税的规定,购水成本平均约增加0.35元/立方米,增幅超过35.7%。如采用该方案,相关镇街终端综合水价上调7.4%至20.1%不等,平均上调12.8%;水价绝对值增加0.13-0.30元/立方米不等,平均上调0.207元/立方米。

  据测算,东莞人均月用水量为6.1立方米,按平均上调0.207元/立方米计算,居民水费每月人均支出增加1.26元。另据了解,东莞大部分家庭人员人均用水量小于6.1立方米,且居民用水价格比非居民用水价格要低,因此,大部分家庭每月人均增加支出会少于1.26元。

  对工业用户影响方面,据统计数据显示,东莞2008年工业生产总值7222.38亿元,2008年工业用水总量为76819.6 万吨,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为10.6立方米,按工业用水上调0.207元/立方米计算,万元工业产值中自来水水费支出将增加2.19元。

  对经营服务性用户影响方面,东莞原经营服务性水价比工业水价要高,实现同价后升幅应比其他类别低,甚至部分原经营服务性水价会比现水平低,加上经营服务性用水所占用水比例不大,对商业用户水费负担影响不大。

  三套方案供选择

  目前,东莞市物价局已经制定了三套水价调整方案。

  其中,方案一提出将供水价格一步到位,统一定为1.25元/立方米。

  方案二提出分两步实施,分步调整间隔时间为1年。供水价格统一定为:第一年1.17元/立方米,第二年起为1.25元/立方米。

  方案三也提出分两步实施,分步调整间隔时间为2年。供水价格统一定为:第一年起1.17元/立方米,第三年起为1.28元/立方米。

  链接五保户和低保对象用水有优惠

  方案还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其中,在大市区终端水价未作调整前,东江水务公司对大市区供水价格维持不变。大市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街道办事处)水价实行同网同价,东莞市物价局将按规定另行组织水价听证会。在大市区水价未作调整前,东江水务公司仍按原0.97元/立方米的标准向大市区范围供水。待大市区水价确定后,大市区和东江水务两个新水价同时执行。

  物价局表示,待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确定后,将根据调整后的供水价格对相关镇街购水成本影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重新核定各相关镇街的供水价格。此外,对经镇(街)或市民政局出具有效证明的五保户、低保对象用水实行水价优惠政策。对低收入家庭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1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50%计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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