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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动态

中山市居民用水本月起调至1.6元/吨

作者:侯玉晓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07-11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记者从中山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7月1日起,中山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调整。市供水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供水的相关镇区居民水价作有升有降的调整,其中城区居民水价由每立方米1 .38元调整为1 .60元,港口镇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77元降至1.60元。

  据悉,对于本次水价调整,在2010年9月17日,中山市物价局召开了水价调整和改革听证会,并于2011年3月1日起,全市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等价格已实施分步调整。物价局方面表示,考虑到当时物价通胀的压力,推迟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

  日前,中山市政府批准中山启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及其7家分公司的供水价格从原来每立方米1.28-1.77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60元。调价后,中山城区居民阶梯式计量水价相应调整为:每户每月23立方米以内用水价格1.60元/立方米,23立方米以上至30立方米2.40元/立方米,30立方米以上3.20元/立方米。

  物价部门介绍,本次水价的调整,中心城区和东升、古镇、东凤镇价格上调,三乡镇持平,神湾、板芙、港口镇下调。对上述镇区实行有升有降的同价,主要是考虑到近年来,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并购重组东升、港口等7个镇区供水公司,因此率先将该公司供水价格进行整合。同时,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的趸售水价从现行的1.46元/立方米调整为1.52元/立方米。调价后,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综合水价为1.64元/立方米。另外其余自备水厂和趸售转供水镇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调整,中山市物价局另行核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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