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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动态

南昌拟实行阶梯水价 12月24日听证

作者:周浔 来源:新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3-12-11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12月6日,南昌市召开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该市即将启动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内容包括简化水价分类、实行阶梯水价、适当调整水价3项内容。其中,水价调整方面,目前有两套方案,分别将现行的居民用水价格每吨上调0.4元和0.57元。至于具体实施方案,本月24日将在红谷滩新区召开听证会进行论证。

  居民用水细分为三级

  在简化水价分类方面,南昌市拟将四类水价(居民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经营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简化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按照现行的《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超定额加价政策。

  据了解,南昌市将对已实施抄表到户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户及非居民用水户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后,一级水价可覆盖96%以上的居民,将保障绝大部分居民不因阶梯水价而带来更多经济负担。

  根据方案,居民用水基数每户5人(含5人)以下,一级用水量为30吨/月,二级用水量为31~40吨/月,三级用水量为41吨/月以上。5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可增加用水基数5吨,居民凭户口簿到所属供水管理部门办理新增用水基数申报手续。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仍按居民一级用水价格执行。

  水价上调有两套方案

  据南昌市物价局副局长衷建红介绍,该市目前的水价还是2009年确定的,适度调整水价是非常必要的。

  水价调整有两种方案,第一方案实行每吨上调0.4元,一级居民用水价格为1.58元/吨(含水资源费,未含污水处理费,下同),按每人每月平均5吨测算,每人每月将增加水费2元。

  第二方案实行每吨上调0.57元,一级居民用水价格为1.75元/吨,按每人每月平均5吨测算,每人每月将增加水费2.85元。

  低保户享受补助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史晓华表示,本次改革将充分考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减少水价调整对其影响。对南昌市特困家庭、低保户家庭将实行先征后返每月补贴5至8元的标准(根据实际水价调整的情况再做精确测算),以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因水价改革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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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