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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区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价格从1月1日起进行调整

作者:曾思源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17-01-26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湛江市区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价格从1月1日起进行调整

  从2017年1月1日起,湛江市市区将执行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收费和自来水价格新标准。这次价格的调整经过了成本测算、价格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最后经湛江市政府批准作出的调定。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国家指导标准的最低限,调整后的湛江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现行的居民0.9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由0.9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

  自来水价格调整综合考虑了国家上调水资源费标准等对供水成本造成重大影响等因素,调整后的湛江市区自来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个类别,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到户水价由现行的2.575元/立方米调整为2.97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9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代收泵站运行费0.11元);

  第二阶梯到户水价由现行的3.325元/立方米调整为3.93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2.8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代收泵站运行费0.11元);

  第三阶梯到户水价由现行的4.075元/立方米调整为6.79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5.7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代收泵站运行费0.11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

  到户水价由现行的3.325元/立方米调整为4.17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2.6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40元、代收泵站运行费0.11元);

  特种用水

  到户水价由现行的5.725元/立方米调整为6.57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5.0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40元、代收泵站运行费0.11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计生政策的改变,本次水价调整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各级价差,让更多的家庭受惠,其中: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第一阶梯由20立方米以下(含20立方米)调整为26立方米以下(含26立方米);

  第二阶梯由20—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调整为26-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

  第三阶梯由25立方米以上调整为34立方米以上。

  对尚未实行直接抄表到户的集体用户,按每人月用水量分别为6立方米(含6 立方米)以下、6-8 立方米(含8立方米)和8立方米以上等三阶梯。

  此外,这次调整自来水价格还扩大了对实行水价优惠的范围,对本市区户籍的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孤老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的家庭每月每户按实际用水量减免5 立方米的免费水量,符合以上条件的新增用水户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到供水企业办理。

  湛江市水务集团负责人表示,供水安全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国计民生大事,水费的收取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本次水价调整后,增加的水费收入一方面弥补水资源费政策性调整增加的成本;一方面用于改造市区老旧供水管道,逐步改善水黄现象,提高水质,给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优质供水服务;一方面加快推进建设麻章和霞山地表水厂,全面取代地下水厂,改变地下水超采导致的环境问题。

  据了解,这次调整湛江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供水企业经营现状作出的调整,调整的价格依照法定程序,做了较充分论证,符合湛江市实际,也保证了供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扩大再生产保障安全优质供排水服务的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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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