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番禺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及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我区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更好满足用户用水需求,按照国家和省自来水价格改革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自来水价格改革,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召开番禺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番禺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7名。包括:消费者11名(普通居民消费者6名、低收入居民消费者1名、非居民消费者4名)、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相关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如普通居民消费者、非居民消费者报名人数少于设定人数,将委托番禺区消费者委员会推荐补足所需人数。如无低收入居民消费者报名时,将委托区民政部门推荐1名低收入居民消费者作为参加人。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委托推荐产生或聘请。
(三)旁听人员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旁听人员6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6人,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旁听人员。
(四)名单公布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按规定确定后另行公告,其中低收入居民消费者参加人将并入居民消费者参加人名单中公告,不单独列出。
三、公开征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及旁听人员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
(1)番禺区常住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关注和关心水价改革,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社会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
(3)有时间保障,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姓名和职业信息将向社会公告。
2.须提交资料。
(1)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见附件1-1,附件1-2,附件1-3,请按类别填报);
(2)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外,低收入居民消费者还须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非居民消费者还须在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公章名称需与在区水务公司的用户名称一致)或提交授权委托书。
报名资料如有虚假信息,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
(1)番禺区常住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旁听人名单确定后,姓名信息将向社会公告。
2.须提交资料。
(1)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公众报名,报名时间至12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邮寄、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任一种。
(1)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11400,联系电话:84668310
(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达)
(2)网上报名:发送报名邮件至电子邮箱pyfgjgk@gz.gov.cn(请注明“听证会报名”)
(3)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接受报名时段: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四、媒体记者报名办法
(一)媒体记者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媒体采访席,共设媒体采访人员2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通过随机抽取确定。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需提交听证会媒体记者报名表(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记者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12月26日止。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电子邮箱:pyfgjgk@gz.gov.cn(请注明“媒体记者报名”)
五、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材料
《番禺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见附件4)。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如对《番禺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单位、职业和职务职称。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1.邮寄方式。以邮寄方式提出意见的,仅限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达。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511400,联系电话:84668310。
2.电子邮件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的,请发送至邮箱:pyfgjgk@gz.gov.cn,邮件标题注明“反馈意见”。
(三)征求意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六、其他说明
如遇特殊情形致使听证会延期、无法或无须举行的,将按规定及时通知听证会参加人,并发布延期或取消听证会公告。
特此公告。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