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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污水处理费今起上调 收费标准每吨涨2毛

作者:叶平生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9-07-01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从7月1日起,广州的污水处理费将正式实施上调,其中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将由原先的每吨7毛钱上涨至9毛钱,上涨2毛钱/吨。按照广州市民现有的用水量,污水处理费调价后,平均每户家庭每月增加支出不足4元。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物价局等相关政策要求,广州的污水处理费原定于今年元旦起就要实施上调,在去年12月底,广州市物价局按照调价相关程序组织了听证会。但是考虑到目前的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在经过广州市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采纳市民意见,对听证会上形成的提价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将提价的实施时间推迟半年,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收费价格标准。

  记者了解到,最终确定的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按照用水户用水性质的不同,收取差异化的污水处理费,而不再像以往那样“一刀切”。根据新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标准与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挂钩。其中,第一级水量基数为家庭户月用水量22吨以内(含22吨),按0.9元/吨的标准收取;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2吨至30吨(含30吨)部分,按1.2元/吨的标准收取;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0吨以上部分,按1.5元/吨的标准收取。在阶梯水价实施前,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一律按照0.9元/吨的标准收取。此外,行政事业类用水、工业类用水、经营服务类用水、一级特种行业类城市用水户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为:1.2元/吨、1.4元/吨、1.4元/吨和2元/吨。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的90%计征,缴费方式依然分银行代扣(委托收取)和现金(支票)缴费两种。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此前摸查的情况,目前广州78%的居民家庭每月用水量不超过22吨,实行污水处理费调价后,平均每户家庭每月增加的费用支出仅为3.96元,不足4元!而低收入家庭、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城市公共绿化用水和自备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等,经核定后都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因此调价不会对市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对工业和经营服务业用户来讲,据测算,调价后每年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分别占工业产值的0.00925%、占零售额的0.0375%,也都属于可承受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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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