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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动态

东莞水价逐步实现“三同”物业服务实行“优质优价”

作者:陈志强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0-01-15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昨日(1月14日,下同),东莞市物价工作会议在塘厦镇召开。会上,东莞市副市长邓志广透露,将推进水价改革,把各镇区不同供水渠道的水网实行全市统一定价,允许供水企业将实行抄表到户而增加的改造、运营和维护等费用计入供水价格。同时,会上还介绍,将把推进物业服务收费改革作为今年物价工作重点。  

  维护等费用将计入水价

  目前,由于东莞各镇区的供水来源不统一,在居民用水上价格体系也是各自为政。在昨日的会议上,邓志广强调,今年将加大水价改革力度,逐步实现同类用水同城、同网、同价的“三同”,促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为达到这一目标,物价部门将在今年加强农村用水价格管理,将跨村经营的自来水价格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改革水价计价方式,允许供水企业将实行抄表到户而增加的改造、运营和维护等费用计入供水价格。东莞将力争在10月前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简化水价分类,合理确定各类用水价差,逐步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

  推进物业服务收费改革

  针对目前东莞物业管理价格体系混乱问题,在昨日的物价工作会议上,也将推进物业服务收费改革作为今年的物价工作重点。

  东莞市物价局局长邓浩全表示,将把自有产权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不同类型及服务内容制定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及浮动幅度,选择一、二个条件成熟的楼盘试行物业服务收费“优质优价”,探索按服务等级标准计费的新模式,完善特业服务收费管理。同时对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明确物业服务按建筑面积计收,明确小区出入证(IC卡)免费配置数量,对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各种原因需要重新办证的,可适当收取制作工本费。

  污水处理费将提高

  在6月前,东莞将制定污水处理补尝基价标准。邓浩全说,去年东莞进行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废气排放等环境价格改革,今年上半年将适时出台新的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根据机组容量和垃圾焚烧技术制订垃圾处理补偿标准。研究制订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收费,并形成机制,推行排污差别收费政策,逐步扩大征收范围,试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价格政策。邓志广强调,将逐步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到能够补偿环境治理的成本水平,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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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