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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茂名水污染事件的启示

作者:柯艺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14-05-15 点击数: 字号:【

  2014年4月11日,兰州市自来水被检测出苯含量超标近20倍,引发市民抢购矿泉水。当地政府通报,确认此次自来水苯超标的源头是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经紧急处理,目前兰州自来水已全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13年 11月15日,茂名市工业河水受化工污染,水样经市自来水公司检测并送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作挥发性检测,除异味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以饮用。这两起水污染事件,折射出城市供水安全之脆弱。客观而言,兰州和茂名当地政府的表现是适当的,信息公开及时,事故处理到位,并在很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但由于措施缺位,政府的再快反应,群众感觉还是慢的。这两此次水危机,无疑为国内供水行业敲响了警钟,笔者以为有三点启示值得记取。

  启示之一:地方政府必须明确供水企业紧急停水处置权

  从4月10日17时兰州威立雅集团发现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到11日11时切断污染水源,长达18个小时。为什么在长达18个小时的时间里,水厂迟迟没有关停苯含量超标的自来水?“我们没有停水的权力……只能向主管部门汇报,由市政府决定。”面对记者的质疑,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宣传部长再三解释说。茂名市自来水公司的情况也基本与兰州的一样,企业没有停水的处置权。从这两个细节可以看出,在涉及自来水安全这种极其重要的事项上,地方政府没有建立一个紧急停水的机制,以致延误事故的处理,酿成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

  面对原水污染水厂有权停水吗?兰州威立雅集团给出了一个大而无当的说辞,叫做“停水涉及全市生产生活”。如果因为“涉及全市生产生活”就再也停不下来,放任污染水流进千家万户的管网,这是什么企业社会责任?这是什么民生观与利益观?可见,及时建立紧急停水机制已迫在眉睫。供水企业无权关上自己手里的阀门,不但兰州如此,茂名如此,笔者认为在国内大部分城市也是如此。水污染了,不管民生死活,非得看上级主管部门脸色行事,这是比污染更可怕的事。这就是为什么4月10日17时,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在第二水厂出水口发现严重苯超标,同时,在第二水厂多个监测点及4号自流沟向第二水厂的入水口均发现苯超标,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拉下紧急控制阀门的原因。

  其实,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的《城市供水条例》就赋予了供水企业紧急停水的处置权。第二十二条指出: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此可见,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供水企业有权先停水,再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希望地方政府出台《城市供水条例》实施细则,建立紧急停水机制,避免类似兰州水污染事件的再次发生。

  启示之二:地方政府必须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

  兰州自来水取水自西固区西柳沟附近的黄河水,黄河水先进入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所属的第一水厂进行初次沉淀,后又经过南北两个管道注入第二水厂,由第二水厂再沉淀,在过滤消毒和其他处理后,直接向市区供水。据中国青年报记者报道,在位于兰州市西固区贾家堡村的自来水污染现场紧邻兰州石化工厂的马路上,可以看到事发的自流沟区域之上杂草丛生。不远处是兰州石化纵横交错的地上管道。就在这片区域,记者还发现了多个当地居民使用的旱厕。在已经被切断的4号自流沟检测点的井边,依然能闻到一股浓烈的“油”的气味。4号自流沟水流被切断后,露出水泥浇筑的底部。而在20多米远的1、2号自流沟,汩汩清水流向第二水厂。现场执勤的特警透露,工作人员正在开挖管道,抽污油。含苯的污染物正是从这里渗漏进自流沟,引发了此次城市水污染公共安全事件。水污染都是外来的,水源地兰州石化纵横交错的地上管道、居民使用的旱厕、自流沟区域之上杂草丛生,足以见得当地政府对水源地没有做作任何的保护措施,发生污染事件就成为必然。反观茂名的水源地,水厂上游的原水污染威胁自来水安全。河东水厂的原水由高州水库经东干渠流入名湖水库,再通过暗渠输送入河东水厂。据统计,目前高州水库库区人口有30多万,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农林生产面积有20多万亩,每年约使用1000多吨化肥和数十吨农药;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有248家,东干渠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有16家,有的养殖场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道,流入水库,导致高州水库、名湖水库水体富营养化。近年来,由于库区养殖业、种植业影响,原水富营养化,滋生藻类污染。从2009年2月高州水库爆发蓝藻水华开始,库区水体藻类就出现常态化的趋势。虽然水厂投加除藻剂和活性炭可以消除藻类污染,但增加了制水成本。河西水厂的原水取自鉴江河,经茂石化公司的工业引水渠,流入河西水厂。鉴江的河水氨氮含量超标,化州南盛拦河坝引水到市区的工业引水渠两岸人口密度较大,存在大量建筑物、危险品运输车辆、油污车辆、生产有毒物质化工厂、化工废料堆、养猪场和生活垃圾等,对河西水厂供水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也直接导致了茂名2013年“11.15”原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供水企业只能保护厂区和供水管网的安全,水源保护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地方政府必须负起责任,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防护,确保水源地安全。

  启示之三:供水企业必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确保供水安全是供水企业的天职,水厂是供水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供水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饮水安全。14日下午,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副总经理闫晓涛表示,威立雅早在4月2日就对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但完整的检测和全分析过程需要时间,在发现苯超标后的12个小时内,威立雅公司反复开展4次检测,至4月10日才正式确认苯超标并采取措施。茂名2013年“11.15”原水污染事件中,异味出现之后,茂名市自来水公司加强水质监测工作,经检测自来水除臭和味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了更加全面、详尽、准确检测水质,对用户负责,该公司送水样到国家级水质监测站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进行检验。这样的应急检测能力在省会城市和地级城市不敢想象。当然,国家对饮用水规定包括苯在内的非常规指标为64项,以地表水为水源的水厂,每半年做一次检测。按照计划,今年预定的检测时间是4月,正是这次水质全分析检测出了苯含量超标。如果不是检测周期,危险就更大了。从兰州污染事件和茂名2013年“11.15事件中可以看出,供水企业的水质应急检测能力还十分落后,政府应加大对城市供水应急水质检测设备的投入;供水企业也应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化工城市,对苯等非常规指标的检测间隔长达半年,如果恰好在这个时间段内一些指标超标,是难以及时发现的,各地供水企业应根据实际,加大对一些指标检测的频次,例如对兰州和茂名而言,水厂周围有许多化工企业,就要加大对有关石油化工成分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索引号:A-5318 作者:柯艺 作者单位:茂名市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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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豪衡 执行编辑: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