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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广州引水工程管理办法实施

污染西江水源未报告 管理单位可被罚三万

作者:曹洪梅、卢绍琨、刘婧婷 来源:新快报 发布时间:2013-02-04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说起西江引水工程,广州市民并不陌生;2010年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西江引水工程通水成功,解决了大半个城区的吃水问题。管理该工程的法规——《广东省西江广州引水工程管理办法》已于本月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了西江引水保护范围,禁止倾倒排放危险物质等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管理单位发现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未报告,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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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