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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投60亿启动优质饮用水工程

作者:李文生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2013-06-14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今天经深圳市政府公报对外公布实施,市民期盼已久的我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正式启动。受益于该项工程,5年内我市将有600多个小区30多万户居民喝上优质的自来水。

  根据方案,深圳市在未来几年将投入约60亿元,其中包括政府补贴15亿元,对全市居民小区中使用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供水管材集中进行更新改造,使用户龙头水水质达到“新国标”要求,实现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后居民用户优质饮用水达标率≥95%,小区供水管网漏损率≤5%,取消供水“中间层”,由供水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最终用户抄表收费。

  出厂水水质优良,龙头水水质不高

  深圳市原水和自来水出厂水水质总体优良,但是部分用户龙头水水质保障率不高,这是为什么?原因在于2000年国家明令禁止使用镀锌钢管和灰口铸铁管之前,此类管材在我市应用广泛,容易产生老化锈蚀,难以达到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据调查,全市使用或部分使用镀锌钢管和灰口铸铁管的居民小区中,约30%存在明显“黄水”、杂质沉淀等现象,约40%漏损率超过10%,不仅给群众饮水安全带来潜在危害,而且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迫切需要实施改造。

  由于历史原因,深圳市中高层居民小区由供水“中间层”抄表收费。部分供水“中间层”存在管理不到位、乱收水费、分摊水损、利用停水向用户催收管理费等不规范行为,成为市民投诉焦点,极易引发各种矛盾纠纷,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亟需规范管理。

  多年来,市民普遍呼吁取消供水“中间层”,解决供水企业抄表到户难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快实施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破解管网老化锈蚀带来的水质下降和漏损偏高问题。

  5年内改造600多个小区涉30多万用户

  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深圳市决定启动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因涉及居民小区数量多、范围广,为此方案提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利用3-5年时间,对用户龙头水水质下降明显、管网漏损严重的居民小区用户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实施完成基础上,继续扩大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范围。

  第一阶段改造的居民小区包括:因使用不合格管材导致用户龙头水水质明显下降或供水管网漏损偏高的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和原特区内农村城市化自然村小区(以下简称自然村小区),约占全市应改造小区总数的30%左右,涉及居民小区600多个,用户30多万户。

  原特区外自然村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作按照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投资和维护管理的意见》实施。

  在改造内容方面,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包括:小区总水表、埋地管道、供水立管、用户分表及表后用户供水管道至每户入墙位置。自然村小区包括:小区总水表、埋地管道、原村民自建建筑物的栋水表;存在供水安全风险的公用水池(箱)经评估可纳入改造内容。

  政府补贴约15亿,业主每户承担200元

  据测算,全市全面实施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需改造资金约60亿元,其中,实施第一阶段供水设施改造需要资金约18.6亿元。方案规定,改造资金按照“政府补贴为主,供水企业与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进行筹措。在全体业主自愿改造并承担约定费用的前提下,政府对居民小区用户供水设施改造资金进行高比例补贴。

  其中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居民住宅业主每户承担200元,其他房屋业主按5元/平方米或每块用户水表300元的标准承担改造费用。对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业主,各区(新区)可制定政策适当减免。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业主承担的改造费用可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改造完成后用户供水设施的产权仍属业主。

  自然村小区:鉴于自然村小区道路逐步市政化,供水设施改造到栋水表,自然村小区用户不承担改造费用。改造完成后栋水表之前供水设施产权属政府,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

  小区总水表、用户水表及配套阀门组由供水企业免费提供,并由施工单位统一安装。改造完成后水表产权属供水企业。

  政府补贴资金约需15亿元,分5年投资,由市、区政府各承担50%。用户室内供水管道改造资金由业主自行承担,不纳入本方案。纳入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更新改造等工作范围的居民小区,其供水设施改造资金从上述工作资金中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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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