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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水“最后一公里” 自来水公司可代管

须经业主“双2/3”同意 缴费有三种方案

作者:刘幸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03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自来水水质往往“最后一公里”出问题,怎么破局?今年7月1日,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业主委托自来水公司对共用用水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可以将共用用水设施委托专业的供水企业打理,那么街坊该如何操作呢?日前,广州市法制办、政协委员、业界专家、社区代表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代表等专门探讨了共用用水设施如何管的问题。广州市法制办明确,产权明晰的共用用水设施经“双2/3”同意,就能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介绍,目前有3种托管方案征求意见,那么街坊最青睐哪一种呢?

  现状:“最后一公里”维护难

  按照此前法规,小区共用用水设施,不管是产权还是维护责任,均由业主共有。但华乐街青菜街居委书记罗海崇说,在一些房改房、旧楼宇中,“共管”变成“没人管”。

  罗海崇所在居委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十几栋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房子,四楼以上都停水。供水方一番检查后发现,市政管网压力正常,缺水是由于周边高层建筑变多,让原本靠富余水压供水的用户无水可用。解决问题还是需要居民自己集资来装水泵、维修水池、换水管。最后是居委会联络房主,自来水公司出了不少力,才解决了问题。

  梅花街杨箕居委主任候宝雄也有类似的经历,房改房在维修水泵时,发现泵房设计在隔壁楼,为说服隔壁楼业主同意启用泵房,居委做了不少工作。

  新路:“双2/3”同意可托管

  而广州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李毅介绍,新出台的《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提出了一个新方案,就是业主可以把共用用水设施委托给第三方机构管理、维护,其中包括供水企业。操作中,与旧楼加装电梯等其他业主共有财产的处理一样,这种托管仍需要“双2/3”同意,即“业主委托自来水公司对共用用水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李毅说,“双2/3”通过了就可以委托,新建住宅比较简单,而老楼因为有设施老化等原因,需要提前评估。评估些什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部部长梁伟杰介绍,在接受委托前,他们要先看产权是否清晰,再看设施是否合规安全。

  梁伟杰介绍,水务局、工商局正在制订共用用水设施的移交协议,自来水公司也参与了协调意见,目前有意把这块业务分三类,一类面对开发商,即新建小区;一类面向有物管的小区,与业委会代表谈,与物管签订三方协议;还有一类是没有物业的小区,直接与业主代表谈,业主很难牵头时就由居委会协调、牵头,最终与业主签订协议。

  方案1:保养费按月结 维修费按单收

  在现场的观众举手投票中,该方案获得了最多支持。物业方代表杨波也承认,对市民来讲,方案1从市民心理上更易接受,作为处理过很多这类问题的物业方来说,他更支持方案2。

  林敏兰认为,方案1对于老楼来说更易操作,老楼住房复杂,日常维管费用少的话大家容易接受,若有大件东西坏了、不交钱就没得用时,再各自分摊费用。

  方案2:保养维修费按月给 一价全包

  广东工业大学城市公共设备系主任梅胜不赞同方案1,他认为,表面上是少收一点钱,实际上都不敢提意见,一提意见就交钱,这个钱是无底洞。梅胜支持方案2,他认为费用和维护的标准、质量是挂钩的,方案2中,用户交了钱就可以提要求。

  方案2的思路就是医院里的设备管理思路,设备都包给某个公司,最多三年招一次标,管理标准是不能影响正常使用,比如今天CT坏了,必须给我换一台新的,“虽然表面上,三年费用挺高,但医院不会发生‘今天仪器坏了,病人你等几天吧’这样的事”。

  方案3:保养维修费一次性支付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林敏兰认为,方案3对新楼盘比较合适,它是从法规层面制订一个新的规划,每户收取一定费用,之后的管理就归具体某个公司,比较容易推进。

  李毅认为,新建的小区,物业开发商在建设维护验收后,可以直接委托是最好的。现在供电也是这样做,费用标准已经定下来了。对于老楼,业主集资很难,两个2/3通过也很难,可以采取前面两个方案。

  借鉴:珠海经验有利有弊

  其实广州并非首个用该方法的国内城市。广东工业大学城市公共设备系主任梅胜带来了珠海的经验。梅胜介绍,珠海从2006年推出由供水企业接管小区共用用水设施管理的办法,经验有好有不好的。好的方面是,供水公司的管理更专业,更能保证供水质量;弊端产生在管理费用和日常维护上。珠海目前的管理费用是靠政府、业主、供水公司各出一部分,几年下来,政府没出钱,业主的钱很难收,供水公司只好亏本运营。   

  梅胜认为,从珠海经验来看,最好还是成立一个专门管理共用用水设施的公司,独立核算。 

  建议:管理成本划入水价

  林敏兰认为,以后调水价的时候,可以把共用用水设施考虑进去。虽然说“共用”只是某一层楼、某一个小区里共用这一部分,但也可以把成本打入整套管网里,从水价统一收取。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说,在水价里面加一点点钱,的确是最省事的,但涉及公平问题。因为有一些小区管网非常好,而一些旧楼,住户不出钱,由供水企业出钱也并不公平,若由全体用户埋单,就更加不公平。

  物业方代表、体育东小区管理处主任杨波则更在意托管后物业与供水企业的责权划分。“若停水后发现是电的问题,责任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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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