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违规收取水表费用被罚款22万余元
信网1月12日讯 近日,吉林省的德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向新报装非居民用户收取水表费用,并在自来水安装施工中违规收取水表费用,被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总共罚没金额133.884130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违规收取新报装非居民用户水表费用并在自来水安装施工中违规收取水表费用。该行为违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中“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的规定。同时,该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七项中“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序号320条,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四项处罚决定:一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是没收违法所得111.570109万元;三是处违法所得0.2倍罚款,计22.3140218万元;四是罚没金额合计133.8841308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德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09月01日,曾用名德惠市自来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戈涛,注册资本为20394.7万元。
这个处罚案例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民生领域的严格监管。清理规范供水行业收费是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既维护了市场秩序,也让公共服务回归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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