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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高明污水处理费本月起执行新标准

作者:黄仕超 来源:珠江商报 发布时间:2006-09-04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从9月1日开始,高明区污水处理费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根据不同的区域调高0.10元至0.20元不等。
  荷城街道新的收费标准(原三洲街道、富湾镇、西安旧圩区域除外)为居民类每立方米收取0.50元,比现行标准调高了0.10元;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社团、个体户等每立方米收取0.60元,比现行标准调高0.15元。其他镇(包括原三洲街道、富湾镇、西安旧圩区域)的污水处理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每立方米收取0.20元。方案规定,各镇的污水处理厂(包括三洲区域内的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对各污水处理厂进行成本估算审核后,再参照荷城的收费标准调整污水处理费。
  高明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新标准只是高明区调整污水处理费的第一步。今后如果国家、省、市有新规定出台,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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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Air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