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听证调整污水处理费
昨日(28日),南海区物价局举行听证会,就调整污水处理费问题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会上,物价局对污水处理费初步调整方案作了说明。方案建议取消受益区与非直接受益区的划分,在全区范围内直接按照用户进行分类收费。
收费方式酝酿大变
在听证会上,南海物价局方面介绍说,通过对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的测算,并考虑到企业、单位、居民的承受能力,将依照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政策对目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作调整。新的方案将取消原来划分直接受益区和非直接受益区的做法,按居民用户与非居民用户的分类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用,范围涉及南海区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工厂、个体户和居民等单位和个人。
方案提出的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户0.70元/立方米(按用水量的9 0%计算排水量),维持现时标准不变;非居民用户调整为0.90元/立方米,比之前有一定程度提高。
物价局方面称,此次污水费调整也将制定一些措施,给予一部分下岗、离退休及其他无工作能力的弱势群体以特别照顾。同时,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对象,也不收取污水处理费。
现有方式存在弊病
“目前的污水处理收费不能体现公平性。”一位熟悉污水处理的业内人士说。他介绍说,污水的处理成本与各排污单位排出污水的水质有直接的联系。相对于工厂、企业而言,城市居民生活污水的水质显然高于工业污水,因此,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费理应低于工业污水的污水处理费。而目前污水处理费则是统一定价,并没有体现出这种差别。同时,南海区各镇街对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也并不一致,而九江、罗村、里水三镇街还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
物价局方面的材料表明,按照目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方式,在分类认定上存在很大难度。据介绍,有些用户征收比较困难,容易出现纷争。如西樵镇认为,划分受益区和非受益区,对他们铺设集污管网过程中的阻力比较大。因为管网所到之处就会成为受益区,收费标准就会高,很多村委会不愿意让管网铺设到那里。
而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尽快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南海区目前已建成或拟规划建的污水处理厂基本上采用TOT或BOT的形式运作,中标价在0.73—1.555元/立方米之间,加上管网建设、维护成本,污水处理完全成本在1.4 0—2.20元/立方米。按照2006年全区污水处理费的收费金额计算,20 07年南海区、镇两级财政将要补贴约7200万元,今后随着污水处理厂数量和处理规模的增加,这对于政府来说负担过于沉重。“所以,调整收费也是势在必行。”一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说。
代表基本赞成方案
当天,共有群众代表、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企事业单位代表、消费者协会、工会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20位各方利益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我童年时,孩子们可以在清澈的河水里捉鱼摸虾。”教师代表吴小姐陈述时一下子回到了美好的童年时代。她表示,现在经济发展了,环境反而大不如前,所以非常赞成政府调整污水处理费,以推进环境生态建设。但她认为,征收污水处理费时,希望政府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费收支监管,保证污水处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而来自大沥镇的人大代表也表示非常赞成调整污水处理费,但觉得污水处理费收费分类应该再细一些,同时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的监管。
代表们对调整方案基本表示赞同,但在收费标准分类、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的监管和实施步骤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物价部门表示,听证会结束后将根据听证会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调整方案。而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初定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
“调整对企业影响不大”
“此次收费调整对企业影响不大。”南海区物价局方面表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取消直接受益区和非直接受益区的划分,非居民用户的标准要比居民用户高,表面上看企业好像是要比以前多交费,但实际上因为企业污水排放必须达标,如果企业的用水符合排放标准且不经过管网而直接排入水体是不收费的。如果企业经过管网排放,只收取管网费0.40元/立方米。若企业的用水排放不达标,且同意接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再排放,污水处理运营单位才按方案标准收取其污水处理费。
此次方案规定所有居民都将按照0.70元/立方米的标准交费,对于之前被划分在“受益区”的居民来说,收费标准并没有变化;对于“非直接受益区”内居民,收费标准也将提高到0.70元/立方米。“这个幅度应该可以接受。”一位居民表示;而对于之前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的三个镇街居民来说,征收污水处理费显得突然,不过目前具体实施步骤还没有确定。
据悉,现在执行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方式是在2003年通过的,经过三年时间分阶段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