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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今年关停并转26个村级小水厂

作者:佚名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2009-01-23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记者1月21日从深圳市水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城市供水安全,相关部门已制定时间表,特区外将重点整治小水厂、完善管网改造,力争在今年一年内完成所有26个村级小水厂的关、停、并、转工作,四年内着力改造完善原农村范围供水设施,并通过进一步健全地下水管理长效机制等措施,让市民人人都喝上放心水。

  深圳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称,为满足特区外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近年来深圳市加大了特区外水厂的建设力度,朱坳、沙井、甲子塘、茜坑、红木山、龙岗中心城、南坑、大工业区、獭湖等一批现代化水厂相继投入运行。目前,特区外共有正规水厂45座,其中,宝安区(包括光明新区)21座,设计供水能力为269.6万立方米/日,去年供水总量6.19亿立方米,日均供水量170万立方米;龙岗区24座,设计供水能力为159.7万立方米/日,去年供水总量4.27亿立方米,日均供水量117万立方米。上述自来水厂在水质、水压和水量等方面均能满足特区外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用水需求。

  但由于历史原因,宝安、龙岗和光明新区至今仍有26个原农村村办小水厂在运行,占全市总供水量比例不到3%。这些小水厂供水规模基本都在1万立方米/日以下,且普遍存在水源保障率低、水处理工艺落后、价格收费乱等问题。为确保特区外的供水水质,降低漏损率,去年深圳市制订了《深圳市村级自建供水设施整合工作方案》,要求各区政府牵头,各街道办为责任主体,在今年底以前完成所有村级小水厂的关停并转,解决供水安全隐患。此外,深圳市还出台了《关于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投资和维护管理的意见》,计划在四年内,由市、区政府和供水企业共同出资对原农村范围内的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完善,保证特区外的供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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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