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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水供电合同要交工商备案

作者:吴梦纾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布时间:2009-05-06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广州实行格式合同文本备案制度后,首批对象供水、供电、固定和移动电话、宽带网、数字有线电视等行业与用户签订的格式合同,在使用前要送到工商部门备案。

  据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几乎每天都在与格式合同打交道,例如租房时必须预先支付3个月押金,且在租赁期间房东可随意提高租金等,这其实都属于“霸王条款”。大多数时候市民在签署合同时,对于动辄上千字的合同内容,往往在没有仔细阅读的情况下就贸然签名确认,最终导致在出现合同纠纷时,消费者维权失败。

  记者了解到,实行新的合同文本备案制度后,消费者若发现含有“霸王条款”内容的格式合同,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等方式,向工商部门投诉。

  此外,对于有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工商部门将会联合行政主管部门拟定行业合同示范文本。例如,近日广东省旅游局公布的《广东省国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即为一种规范的合同。广州市工商局与市旅游局目前也正联手制定准备出台广州市的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届时广州市的旅游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使用这两种规范合同。

  要求备案的主要合同种类:

  1.供水、供电、供气、固定和移动电话、宽带网、数字有线电视、邮政等合同

  2.商品房(二手房)买卖、租赁合同

  3.各类写字楼(市场、商铺)买卖、租赁合同

  4.住宅、写字楼物业管理合同

  5.家居装修装饰合同

  6.机动车(二手车)买卖、租赁合同

  7.中介服务合同

  8.旅游合同

  9.其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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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