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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源地排放重金属企业将吊照

作者:周秋敏、粤环宣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2010-04-08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昨日(4月7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召开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林木声副省长要求,11月前一律取缔关闭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保障亚运环境质量。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广东污水处理能力居全国首位,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如期实现。挂牌督办的10个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4个环境问题中,独水河流域污染等8个区域环境问题和4家挂牌督办企业已经摘牌。并妥善处置了南水、高州水库水华事件、广州辐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卡源事件等23起环境事故。

  林木声指出,以重金属和化学品污染整治为重点,11月前一律取缔关闭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以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林木声要求,将专项行动的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各地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加大对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追究力度。制定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推进挂牌督办环境问题“限时办结制”,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动态监督管理,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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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