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由35项增至106项
2012年7月1日是国家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部检测项目实施的最迟时间。为保证这样的生活饮用水质能早日进入居民家中,近日山东省有关部门下发通知,特别要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济南、青岛两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2011年6月底前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并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质摸底检测,确定当地需要实施经常性监测的水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控制指标。
2007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始实施,国家要求新标准分步实施,全部检测项目最迟将于2012年7月1日实施。届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将由35项提高到106项,其中消毒剂和一些容易导致腹泻等肠道疾病的原虫类病毒都是必备检测项目。今年,济南、青岛两市至少要各设40个市政集中式供水末梢水监测点,其他市政府所在地至少要设20个监测点,县或县级市政府所在地至少要设10个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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