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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武汉通过《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

作者:胡彩丽、张濛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2-11-28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11月26日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原则性通过了《武汉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这使得该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有了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城市化”。

  《办法》明确了农村饮用水采用有偿使用、分类定价和计量收费的基本制度,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对“五保户”和农村低保家庭等生活贫困用水户,要进行适当减免。

  同时,供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水压、水量和供水保证率要求的,擅自停止供水或未履行停水通知业务的,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不及时抢修供水设施故障的,要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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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