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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2018年贵州将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作者:杨林国 来源:贵阳晚报 发布时间:2018-01-09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近日,贵州省出台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贵州省在2018年底前,凡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要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向乡镇延伸的,所覆盖乡镇要同步实施。

  据悉,近年来,贵州省部分地区结合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实行了阶梯水价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2015年,设市城市(地级市所辖区、县级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已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并同步实行超定额加价制度。全省阶梯水价制度执行率已超过60%,超定额加价制度执行率超过50%,完善水价计价方式取得较大成效。但各地工作进展还不尽平衡、已实行地区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影响了政策效果的发挥。

  记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提高社会各方节水意识,引导节约用水、特别是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节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对此,贵州省必要在全省范围内加快建立完善阶梯水价和超定额加价制度。

  此外,实行阶梯水价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形成的加价收入应遵循"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主要由供水企业专项用于"一户一表"改造、供水管网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改造企业节水技术、推广节水技术工艺,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等。资金收取和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指导意见明确,贵州省将加快城镇"一户一表"改造。各地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供水企业筹集资金、用户合理负担的方式,在国家和省规定时限内完成"一户一表"改造。新建住宅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分户水表,便于户外读表。户表改造和新建住宅水表应积极推行智能化管理。因实施计量到户、改造庭院管网(居民"一户一表"到市政管网之间的部分)的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增加的改造、运营和维护费用,计入供水成本。已建住宅"一户一表"改造费收费标准,由有定价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补偿水表改造的材料费、人工费的原则确定。供水企业收取"一户一表"改造费后,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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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