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超计划用水20%以上10倍交费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在年用水3万立方米以上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实施计划用水计划,5年内不审验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视为非法取水。
据介绍,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超计划用水10%以上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8倍交费;超计划用水2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10倍交费。使用公共供水的,超计划用水20%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5倍交费。
上一篇:包头水司新供水调度系统投入试运行[ 03-19 ]
下一篇:浙江八大水系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