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汶上县调整城区供水价格
山东省汶上县物价局在对供水企业成本审核,召开价格听证会,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城区供水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1、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1.00元/立方米调整为1.49/立方米;
2、工业、办公用水基本水价由1.30元/立方米调整为1.79元/立方米;
3、建筑、经营用水基本水价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1.89元/立方米。
调整后的综合水价为:
生活用水:2.71元/立方米
其中:基本水价1.49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4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7元/立方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12元/立方米;
工业、办公用水:3.13元/立方米
其中:基本水价1.79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4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元/立方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14元/立方米;
建筑、经营及其它用水:3.34元/立方米
其中:基本水价1.89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4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元/立方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1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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