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城区元旦起上调污水处理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
四川省泸州市城区(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将于2009年1月1日抄表收费起上调。污水处理费标准每吨平均提高0.407元,自来水价格每吨平均提高0.197元。
据了解,调整后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由现行0.2元/吨调整到0.607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类调整为0.4元/吨。自来水价格上调后居民生活用水为1.83元/吨。价格调整后,城市低保户按每户每月6吨定额标准实施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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