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4月1日施行
打开楼顶蓄水池看到蚊虫乱飞、吃了自来水烧的开水拉肚子等现象,今后可望得到彻底改变。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公用事业局获悉,由长沙市城市用水管理办公室、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的《长沙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正式通过专家评审,将于4月1日起与《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一同施行。据介绍,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县城)。
据长沙市城市用水管理办公室技术人员刘成铭介绍,二次供水指的是当市政给水不能满足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时,将城市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后,通过管道给水的方式。据不完全统计,长沙现在有近七成的用水人口饮用的是城市二次供水。
为了防止二次供水水质污染,《技术规范》要求,埋地式生活饮用水储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建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米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生活饮用水池(箱)应与其他用水的水池(箱)分开设置。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
同时规定,建筑物内的混凝土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不得共用一幅分隔墙,隔墙与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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