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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湖南吉首市城区生活用水每吨上调为1.5元

作者:彭宁、宁静 来源:团结报 发布时间:2009-02-23 点击数: 字号:【

  2月18日,湖南吉首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在湘西州人大会议室举行。共有60余位代表参与此次听证会,分别来自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经营服务业、特种行业等,还有9名居民代表和2名专家学者参与听证讨论。16名代表现场发表了对自来水价调整方案的意见,所有代表都同意在微利原则指导下,对水价进行上调,但大多数代表强调水价涨幅不宜过高,应充分考虑一般居民的承受能力。

  水价调整两大理由

  吉首市城市供水总公司提供材料显示,吉首市城区自来水价自2003年10月调整后,历经五次电价上调、大规模供水管网配套建设投入等,供水成本大幅度上升,自来水价格与成本已形成倒挂。

  湘西州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吉首市城市供水总公司2007年和2008年自来水单位销售成本核算数据,2007年自来水单位销售成本为每吨1.34元,2008年自来水单位销售成本为每吨1.4元。吉首市现行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每吨1.25元,工业用水每吨1.38元,经营性服务行业用水每吨2.25元,特种用水每吨4.33元。

  来自湘西州水利局代表张敬发言时指出,目前,吉首市民的节水意识还相对较淡薄,浪费水的现象也比较严重,通过水价调整,也可增强全社会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意识,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水价调整方案

  根据吉首市城市供水总公司提出的调价申请,湘西州物价局对吉首市自来水价格进行测算,得出自来水价格拟调整方案:将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水价每吨1.25元提至每吨1.5元;工业用水由现行水价每吨1.38元提至每吨1.65元;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水价每吨2.25元提至2.7元;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水价每吨4.33元提至每吨6元;污水处理费由原来每吨0.4元提至每吨0.8元。

  吉首城市供水总公司经理欧阳立谋向各位参与听证代表承诺,水价调整后,公司将按照有关文件,对生活保障线以下城市居民继续实行每户每月免费供应4吨自来水的惠民政策。

  听证代表共识及质疑

  利用每人5分钟的发言时间,16位代表纷纷发言,表达自己对城市水价调整的建议。在综合听取申请单位和湘西州物价局相关考核测算资料后,代表们对水价上调达成共识,但就调整的时机和幅度,代表们建议物价部门进一步考虑吉首城市特殊情况和市民承受能力,科学制定调整方案。不少代表提出,水价调整后,自来水公司从水源开发管理、水质监测、水资源保护和优质服务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内部管理,并加大行业宣传力度。

  几名代表针对污水处理费由每吨0.4元上调为每吨0.8元提出质疑,表示上调幅度过大。湘西州建设局、湘西州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就污水处理费收取对听证代表作出相关解释。根据湖南省相关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立项后,可征收每吨0.4元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厂建设验收后,污水处理费上调至每吨0.8元,用于支持污水处理建设三步走行动。目前,吉首市乾州、大田湾两大污水处理厂已进入验收阶段,因此污水处理费按相关规定上调为每吨0.8元,但此项收费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并不归自来水厂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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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