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垃圾污水处理费调价下周听证
4月20日和24日,昆明市将分别举行两次听证会,对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价格调整进行听证。
昆明市发改委副主任徐宁4月16日介绍,目前昆明市主城区污水处理价格是2005年制定的每立方米0.80元,其中居民的污水处理价格为每立方米0.75元,在自来水价格中收取。垃圾处理价格执行的是2007年制定的居民8元/户·月,流动人口2元/人·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120元/吨或1元/人·月标准。昆明市水污染严重,现行污水处理价格偏低,不能覆盖运行成本,同为“三湖”治理重点的太湖流域周边城市污水处理价格:无锡市、镇江市为1.10元/立方米,常州市为1.15元/立方米。
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昆明市未来生活垃圾将由卫生填埋转变为焚烧发电,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较大,现行垃圾处理费标准偏低,不能满足垃圾处理企业运行成本。为此,昆明将对污水、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调价幅度进行听证,适当调整这两项收费。届时本报将参加这两次听证会,为读者报道听证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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