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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攀枝花市水利局调研大田镇集中供水工程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09-05-14 点击数: 字号:【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惠民工程,是群众的永久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是惠及群众,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解决攀枝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凸显人饮安全工程效益,加强建后管护是攀枝花市水利部门工作重点。为此,2009年4月29日,攀枝花市水利农机局局长马泽林带领局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深入到仁和区大田镇集中供水工程现场进行了调研,并结合目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该工程在建后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发挥效益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仁和区大田镇集中供水工程属200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工程设计总投资267.28万元,解决项目规划区涉及大田镇云禄、班庄、大田三个村及大田中学、中心校及集镇人口等770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工程即将完工,预计5月底全面供水后将彻底解决以上村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将结束以往水质、水量得不到保障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的局面,真正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之核心——以人为本。

  在调研工作中,马泽林局长指出,大田镇集中供水工程体现了城乡共用共享水资源,符合目前全国、全四川省水务一体化改革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求。实行村镇供水一体化,可整合资金集中打造较高标准的人饮安全项目,保证水质、水量,让农民居民共享优质自来水,也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减少管理成本,提高供水效益,形成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

  对该工程在建后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发挥效益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尽快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由大田镇人民政府作为管理主体,委托大田镇小型水库管理站作为法人单位,实行保本微利,独立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机制;

  二是国家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属权为仁和区农村供水总站,乡镇自筹资金修建的工程权属归乡镇人民政府。并要尽快出台大田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水价制定要让老百姓能接受、能承受,应针对不同的用户分别核算、制定不同的水价;

  四是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创新运营机制,要用抓工业的思路抓乡村供水,把大田镇集中供水工程建成具有示范意义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为今后仁和区乡镇集中供水探索出一条好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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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