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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江苏省常州市将执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拟最少涨0.5元/吨

作者:佚名 来源:常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9-06-19 点击数: 字号:【

  从常州市物价局获悉,常州市将于7月3日下午在常州市行政中心一楼清风厅举行“常州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17日,物价部门在政务网站上对正式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及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等进行了公告。

  根据已经公告的听证方案,目前,江苏省常州市市区居民用水到户价格为2.57元/吨,具体由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费等几项内容构成,本次拟调价项目为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由2.57元/吨调整为3.07元/吨,提高0.50元/吨。其中:供水价格由1.16元/吨调整为1.41元/吨,提高0.25元/吨;污水处理费由1.15元/吨调整为1.40元/吨,提高0.25元/吨。

  在调价的同时,常州市将一并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即:对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设定每月的基本用水额度,在定额范围内执行基本水价,如用水超过定额,超额部分按较高水价收费。按照“保障基本需求、抑制超量消费、遏制奢侈浪费”的原则,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量具体分为三级,一级水量为确保基本需求;二级水量为控制超额消费;三级水量为遏制奢侈浪费。

  由于常州市为初试阶段,按照适当从宽的原则,并参照邻近城市的办法,建议三级水量基数(以户均4人及以下)分别为:一级水量:20吨及以下;二级水量:20-30吨;三级水量基数:30吨以上。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超过部分按人均月用水量计量,人均用水量定为5吨,每增加1人,各梯次相应增加用水量。三级水量阶梯式水价的级差以供水价格为基数,阶梯式水价执行范围为通用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用水户(不含区域供水范围),与之配套的阶梯水价每立方米到户价:一级3.07元,二级3.78元,三级4.48元。

  本次水价调整后,有关部门将继续抓好低收入群体调价补贴配套措施的落实工作。按照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仍由通用自来水公司和排水公司继续对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调价补贴。年补贴额为120元/年·户,再加上42元/年·户调价增补额,调价后户均年补额提高为162元。

  常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告的听证方案,主要是征求各方建议和意见,并非最终调价方案;市民可登陆常州市物价局网站查阅听证方案具体内容,并可通过信件或登录该网站,就水价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使市民了解常州市供排水建设成果,理解和支持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常州市建设局将会同常州市物价局邀请市民代表参观供排水一日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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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