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各地水质检测公告”栏目
2012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水质信息公开”。要求各地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将供水水质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供水企业务必于2013年底前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广东水协网在2013年初便在主页链接了部分地级市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公告链接。随着定期公布水质的企业增多,但主页版面篇幅有限,因此,广东水协网特开辟单独的“各地水质检测公告”栏目,让会员单位多一条对外公布信息的渠道,也让公众和同行第一时间了解省内各水司的水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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