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区水价调整
经江门市物价部门批准,江门市区(仅含蓬江、江海两区)自来水价格从今年4月起调整。水价调整分两步实施,第一步综合平均价由每立方米1.34元调至1.5元,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第二步综合平均价于2012年4月再调至每立方米1.64元。两步调整后的水价分别为:居民水价每立方米由1.2元调至1.34元、1.47元,工业水价每立方米由1.35元调至1.58元、1.8元,经营性服务水价每立方米由2.1元调至2.30元、2.45元,行政事业水价每立方米由1.8元调至2.15元、2.5元,特种水价每立方米由4元调至4.15元、4.3元。
(作者单位:江门自来水有限公司)
索引号:A-4031
作者:赖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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