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供水用水条例》(征求意见稿)工作研讨一次会在江门召开
“条例”编写组在6月9日广州“条例”专题研讨会收集了相关会议意见的基础上对稿件进行了疏理调整。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并完善稿件,协会于8月10日在江门召开《广东省城镇供水用水条例》(征求意见稿)工作研讨一次会议,对稿件的重点条款进行研讨。江门水务局副局长燕翎、“条例”编写组组长、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胡霖、省水协秘书处副主任聂鑫及广州市水务局、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条例”编写组组长、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胡霖主持。
会上,与会代表对“条例”部分重点条款的修订发表了意见,并从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行业发展方向和实际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条例”编写组组长胡霖表示会后将大家的建议进行再疏理和修改,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广东省城镇供水条例》(初稿)和注释稿的编写工作,并递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促进条例的尽快出台,努力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达到立法的目的。
索引号:A-5722
作者:李少琳
作者单位: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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