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水司实施阶段性水价优惠
疫情期间为保障广大市民的正常用水,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成本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水司”)积极贯彻《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迅速对阶段性水价优惠进行操作细则的完善,以加快政策落地。
疫情期间清远水司阶段性水价优惠详情:
1.“欠费不停供”
按通知要求,2020年上半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足额缴纳用水费用的非居民用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根据清远水司前期发布的便民措施,“欠费不停供”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用户,“欠费不停供”便民措施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2.执行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水价优惠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执行经营服务用水水价和特种用水水价的用户,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下调10%,符合条件的用户无需申报,由清远水司直接优惠结算。
3.执行工业用水水价的个体工商户水价优惠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执行工业用水水价的个体工商户,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下调10%,优惠水费清远水司将一次性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作退费处理。
2020年是艰难、伤感的一年,更是团结、坚强的一年,清远水司与民众、与社会、与祖国共同抗击疫情、携手共渡难关。
索引号:A-6842
作者:陈宇骈
作者单位: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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